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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安市云周中学“星少年”评选办法
发表时间:2023年04月23日  浏览次数:

为全面反映瑞安市云周中学初中阶段学生的发展状况,实现学生的自我认、自我教育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打造良好班风、校风。根据《温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意见(试行)》温教基〔2018)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理念和学生特点,制定瑞安市云周中学星少年评定办法

一、评选原则

1客观记录,重在过程。全面记录学生初中阶段的道德品行、学业修习、文化素养、行为表现、活动实践、才能展示等 方面发展状况并进行评定,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。

2公平公正,强化监督。评定的内容、过程公开、透明评定结果公平、公正。

3科学评定,有效激励。运用科学规范的记录与评定方法,系统釆集学生成长信息,引导每个学生积极、主动地参与评定活动,激发学生发展的主动性。

4尊重差异,促进成长。尊重学生个性差异,注重发展性评定,关注学生在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和优势特长,增强自信心,提高自我认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。

二、校评审组

组长:张力

副组长:周毅

组员:徐延安、金树业、周毅、各班班主任、学生会干部

三、评选类别及评选办法

1、云周中学全面发展“星少年”  分年级段综合参考成绩、活动比赛获奖及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推选产生候选人,最终由校级评审组进行评定。

2、单项荣誉分别为:励志之星、笃学之星,健体之星,尚美之星。(采用积分制进行排名评定)每班上报各类星少年各一名参加校级评审。(同类项获奖只取最高成绩,比如科技节比赛获学区级以及瑞安市,按得分高的获奖名次及分数记入成绩。)

2.1、励志之星:按学校组织的考试进步名次最多者进行评定。进步名次1名得1分,退步1名减1分,得分最高者获得本奖项。(此奖项与笃学之星获奖学生不重复)。

2.2、笃学之星:在校组织的考试中获班级第一名得10分、第二名得7分、第三名得5分、第四名得4分,第五名得3分、第六名得2分、第七名得1分。按学期进行积分,排名第一的同学评定笃学之星。(其中获科技节奖项的也予以加分,学区级一等奖3分、二等奖2分、三等奖1分:瑞安市比赛获一等奖的另加5分、二等奖另加3分、三等奖另加2分:温州市比赛获一等奖得另加7分、二等奖另加5分、三等奖另加3分)

 2.3、健体之星:获体育类比赛进行累计评定,获校第一名3分、第二名2分、第一名1分,获学区第一名5分、第二名3分、第三名2分、4-6名1分,获瑞安市赛第一名7分、第二名5分、第三名3分,4-6名2分,7-8名1分。按班级分数最高者评定健体之星。

2.4尚美之星:有关艺术(音美)方面的比赛获奖进行累计计分进行评定,获校一等奖3分、二等奖2分、三等奖1分,获学区一等奖5分二等奖、3分、三等奖2分,获瑞安市赛一等奖7分、二等奖5分、三等奖3分;温州市赛一等奖10分、二等奖7分、三等奖5分。按班级内获奖分数高低进行评定。

注:1、上述评分同类型比赛奖项只取最高名次计分;同时班主任享有最高20分的赋分权,可以视不同学生的综合表现分别赋分。

2、全面发展星少年每班推选1名参加学校联评。

四、在各班推选的基础上,由校评审组评定最终人选并公示5天,公示期间,若发现入选学生存在不符合评选精神的问题,经查实后将取消评选资格。

五、学校将对评上星少年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,并在校内进行宣传展示优秀事迹,用以激励更多学生向榜样看齐,向榜样学习,争做星少年。

六、以学年度为时间跨度,每年6月进行评选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瑞安市云周中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4月7日

 

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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